为便于讨论,现就《蕉城区海上养殖设施升级改造专
项资金管理及验收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政策解读如下:
一、目的意义
为进一步规范蕉城区海上养殖设施升级改造项目管理,充分发挥宁德市海上养殖设施升级改造专项资金和区级配套资金效益,保障改造项目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根据省、市、区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区设施渔业发展方向和改造建设实际,制定本《细则》。
二、起草的过程和基本依据
本《细则》所称蕉城区海上养殖设施升级改造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利用市、区级财政安排用于扶持我区水域滩涂规划的养殖区和限养区内养殖设施升级改造等方面的补助资金。本细则依据188bet电子游艺
转发《宁德市海上渔排藻类养殖设施升级改造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的通知(宁区政文[2019]5号)、188bet电子游艺
印发《宁德市海上养殖设施升级改造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宁财建[2018]60号)及188bet电子游艺
印发《海上养殖设施升级改造项目产品质量控制及验收指导意见》的通知(宁海渔[2019]40号)及《188bet电子游艺
海上养殖设施升级改造项目有关意见的补充通知》(宁海渔[2019]32号)等省、市、区文件精神。
三、框架结构和主要内容
本《细则》由目总则、项目管理、验收指导、资金管理、档案管理、监督检查和附则等7个部分组成,共计二十四条具体内容。
“总则”部分,共8条,阐述了目的、资金来源、依据文件、支持范围、扶持对象、遵循原则、补助标准及部门职责等。
“项目管理”部分,共1条,明确了工作流程。
“验收指导” 部分,共4条,明确了发票要求、新增投入认定、塑胶产品质量监管职责及验收小组组成及职责。
“资金管理” 部分,共2条,明确了资金拨付和项目责任。
“档案管理”部分,共1条,明确了档案管理相关要求及材料。
“监督检查”部分,共5条,明确了监督检查的相关要求。
“附则”部分,共3条,为《细则》的补充说明,主要明确了解释机关、实施时间等。
蕉城区海洋与渔业局
2019年4月12日